关于组织推荐申报“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发布时间:2025-06-09浏览次数:38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

苏船会[2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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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5年度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船舶海工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促进我省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本会将组织开展“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学会科技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度学会科技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奖励范围

学会科技奖授予完成下列创新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学技术成果;

2、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性技术和应用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3、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学会科技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科学技术和军民通用科学技术领域,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推荐申报。

(二)奖项设置

学会科技奖每二年评选一次。奖项分为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并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成果登记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成果登记数的15%。其中:一等奖授予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和个人。

技术发明奖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限额为:一等奖6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科技进步奖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限额为:一等奖1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5人。

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单位限额为:一等奖5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主要完成单位依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第四章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系已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指项目验收、评审、评价或已授权专利等)的项目;

3、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奖励类别的评奖。

三、推荐要求

1、申报学会科技奖需填写《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统一推荐,按要求提交参评项目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等资料;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推荐;

3、推荐单位为本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可以联系本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委员会上报本会,也可由推荐单位直接报送本会;

4、推荐单位为非本会会员直接报送本会。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表和推荐书(详见附件1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

2、申报材料包括:推荐项目简表、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合订本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电子文档1套(wordpdf格式)。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3、提交本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jszcxhm@aliyun.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纸质版通过邮寄、派送等方式报送。

五、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9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本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发布。各推荐单位可在单位内部进行宣传,组织推荐申报。

联系人:徐国健    联系电话:18014743967

谢  荣    联系电话: 18905181886

邮寄学会地址:南京市虎踞关1号宇田大厦610


附件12025年度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docx

附件2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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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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