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会网站上线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35

 

关于学会网站上线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成员单位:

根据年初我会九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2012年我会计划建设“江苏省造船学会网站”。目前,网站已正式上线,并在1030长三角地区船舶工业发展论坛上举行了开通仪式。为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应有的作用,及时准确记载和反映学会各会员单位的活动,更好地为我省船舶工业及海事船检事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希望各位理事会成员对网站运行给予支持关注,经常上网浏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网站不断完善。

二、各会员单位信息员要及时反映、报送本单位生产、科研及有关开展学会活动的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学术、科普、咨询、继续教育、编辑出版等消息,生产、科研等重大事项,新产品推介等;信息稿件形式可以是文字报道、照片图片、视频资料等。

三、信息员报送信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并要求署名。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一经采用,将按照学会规定发放一定稿酬(稿酬支付办法见附件)。

四、网站网址:,/ 或直接用中文搜索“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

五、  网站管理员:葛志鹏,联系电话:025-8432946915261862466

传真:025-84467149  邮编:210004

投稿邮箱:jszcxhm@yahoo.com.cn

    附件: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网站稿酬支付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

                        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网站稿酬支付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站是我会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学会影响力、扩大学会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会网站建设,调动学会全体会员参与网站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会网站支付稿酬的稿件,以会员单位行业内生产、科研、学术活动的新闻类题材原创稿件为主,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视频等。
   
学会会议上的各种讲话、文件、规章制度、通知和学会秘书处自己撰写的稿件,以及转载或摘编学会外媒体的稿件,不支付稿酬。
  第二条 学会网站稿酬支付的具体标准为:文字类单篇新闻简讯20元每篇,稿件字数达到500字以上1000字以下计30元每篇,稿件字数达到1000字以上计50元每篇,含新闻图片稿件每篇另计稿酬10元;视频类稿件稿酬按每分钟5元计酬,最高不超过50元。未在其它网站或刊物上发表过的学术文章100元每篇。
   
特邀知名人士、权威专家撰写的稿件,尤其是对于学会发展有积极性建设意见的稿件,稿酬标准可适当上浮,单篇稿件原则性不超过200元。
  第三条 学会网站稿酬按季结算。稿酬由学会秘书处每季度统计汇总后,报学会领导审批后发放。
  第四条 学会每年对积极参与网站建设的会员单位和信息员个人进行表彰,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网站开通之月起实行(
2013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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