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建立船用低硫燃油基本供应制度

发布者: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发布时间:2017-09-13浏览次数:29

9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全面提前实施交通运输部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江苏将建立船用低硫燃油基本供应制度,保障方案实施。
  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做好江苏辖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建立船用低硫燃油基本供应制度,加强船用燃油的供应和使用的市场监管;设立与推进岸电使用示范区,探索“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推进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全力推进江苏LNG动力船舶新建以及实施对现有船舶应用LNG动力改建工作。
  截至今年8月底,江苏内河港口已经建成高压岸电系统13套、低压岸电系统300多套,沿江港口集装箱码头轮胎轮式起重机(RTG)已有109台完成“油改电”改造,改造覆盖率达100%;江苏船舶LNG新建、改建工作取得突破,新建LNG船舶18艘,211艘船舶的LNG动力改建技术方案通过技术评估。(来源:省海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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