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号: | |
颁布日期: | |
内容: | 根据我社IMO决议转化要求,将IMO海安会与环保会分别以MSC.460(101)和MEPC.318(74)决议批准的IBC规则第1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19章以及21章的修订内容纳入本次变更通告,修订涉及第1章1.3和1.5.1.2,第15章15.8.25.1和15.15.1,第16章16.2.7,第17章全文、第18章全文、第19章全文、第21章全文。 本变更通告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其中下划线为新增内容,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附件为该通告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来源:中国船级社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