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0
本变更通告对原规范条文1.2.1.1进行修改,修订了附加标志的符号。
修订内容从2020年1月2日起实施。
附件:《混合动力船舶检验指南》2020年第1次变更通告
(来源:中国船级社)